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情的公告》,现就做好我市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1、认定对象
1.2017届安康学院、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2.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职员: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职员,包含2017届驻安高校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与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安康的社会职员。
2、申报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可以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学历条件。以《教师法》规定的学历为准。
3.身心条件。中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体检实行《陕西教育厅陕西卫生和计生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公告》的有关规定。中文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婴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4.认定机构。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统一认定。安康学院、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17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在市教育局认定办申请认定。
2017届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6月底前在学校所在地的市教育局申请认定。毕业季如因各种缘由未能申请认定的,毕业后下一个认定季根据社会考生在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认定。社会考生以户籍所在市、工作单位所在市参加资格考试并申请认定。在户籍地申请认定的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复印件;在工作单位所在市申请认定的,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当地参加社保的交费票据、明细等材料。
3、申请程序
1.高校应届师范生由学校组织于6月7-12日完成网报并提交毕业生名册、测试成绩表、中文证书复印件、体检表、认定申请表等材料,由学校统一到市教育局办理。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
2.安康2017届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和社会考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在线报名、体检和现场确认时间均为6月14-20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到安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领取体检表到指定医院进行身体检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认定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中文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体检表、思想鉴别表、考试合格证、小二寸证件照2张等8项材料完成现场确认。
7月10-14日在安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
4、要紧提示
1.建议考生根据学用一致原则依据所学专业参加考试、申报认定相应教师资格,便于以后参加教师招聘与顺利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2.对于提供不真实证件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以骗取教师资格论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当场收缴不真实证件,将它基本信息和不真实证件送交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备案,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处置。
原标题:安康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安康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17年5月18日